2013年3月2日(星期6)“弘扬雷锋精神,做时代文明先锋”文明宣传及慰问贫困学生家庭活动公告
活动主题: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,于2013年3月2日(本周星期六)上午在县城内进行学雷锋宣传、下午到乔家镇、石垭镇慰问贫困学生家庭,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全社会的关爱,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。
活动时间:2013年3月2日(星期6)上午8:30到11:30,下午2:00到慰问结束
活动地点:上午:岳池县城;下午:石垭镇罗安村、乔家镇秀才村、七龙穴村等地
参加人员:义工及爱心人士、岳池银城单车户外俱乐部。
活动内容: 学雷锋宣传及慰问生活极度困难的学生家庭。
义工集合时间及地点:2013年3月2日上午8:10在县宣传文化中心义工办公室集合签到。
出行方式:上午:步行宣传或定点宣传;下午:骑自行车
活动准备:自行车(有自行车的自备自行车,无自行车的由“福玛特”自行车专卖店提供),并根据天气情况,自行准备有关器具。
联系人员: 青苔 13608277031 洪哥 13659094620
活动注意事项: 1、活动时请各位义工对待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要热情,态度要诚恳。 2、注重树立良好义工形象,参加活动的义工必须穿义工衣服(红色马甲),戴义工帽,已办义工证的义工要佩戴义工证; 3、活动中听从统一安排,注意组织纪律,维护好团队荣誉,不得出现有损义工形象的言行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,倡导互助相结合的理念,新老义工相互协助完成工作;
4、报名参加的人员准时到达集合地点,过时不候。参加本次活动往返途中,参加人员须严格按规则执行,服从领队人的指挥前往与返回。下午在骑行过程中注意安全,不要擅自离队、追逐、嬉戏等。 5、有照相机的义工请自备相机,以便拍摄纪实照片存档备查。
6、如在外吃饭,费用AA制。
责任声明: 1、任何活动都存在危险与不确定性!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、身体健康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,并已知晓自己所参与的活动存在不确定性和危险性。请参与人员自行认定活动的轻重性,参加此次活动纯属个人自愿行为,如发生意外与岳池县义工联合会无关。建议参加人员购买相关保险。 2、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公益活动,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,因此凡报名参加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自愿参加,自担风险。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,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活动内容,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,特此声明。活动开始后,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。 3、整个活动中集体观念第一,不要擅自离开团队,特殊事情要提前离去者,务必到领队处签退。 注:本声明解释权归岳池县义工联合会。
岳池县义工联合会
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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